规划经费根据工作阶段进行划拨,其中第一阶段划拨30%,第二阶段划拨40%,第三阶段划拨30%。
九、规划实施
乡镇、村屯各所辖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规划。列入规划编制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街委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公路沿线村屯建设整治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划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十、监督检查
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各分管责任单位要组织精兵强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至少每1个月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以此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把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工作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导向,加强宣传。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工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本次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增强全民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切实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周密的规划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加强督查。要加强督促检查,把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分明,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治,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五)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在本次规划整治工作后,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建立健全乡镇、村庄公共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共设施运营维护管理。
附件:1.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屯建设规划名单
2.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屯规划编制示意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