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工业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来政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工业发展的决定》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决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帮助我市工业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扶持全市工业企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促发展”为工作主题,加强政企联合、部门联动、银企联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用足用好政策,全力支持优势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困难企业稳定运行,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确保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围绕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信贷投放、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从财政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市环保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支队等部门要在责任不减、监管不松、服务不少的前提下,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经委、交通局、财政局、扶贫办、林业局、农业局(糖办)、环保局、供电局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当前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专项扶持资金;金融部门要主动与企业对接,扩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规模。
三、具体帮扶措施
(一)财政帮扶,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拨款2050万元用于工业企业发展,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或补助以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具体扶持办法由市经委牵头制定,市财政局配合实施)
(二)减免缓税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