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秸秆全面禁烧为重点,实行无缝隙监管,网格化推进。根据秸秆资源总量和分布特点,实行全覆盖规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和产业化水平。

  二是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市场为基础、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是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大科研投入,突破综合利用技术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工作目标。200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率不低于30%),全市范围内基本做到秸秆禁烧。到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多形式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效率运转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长效机制,基本实现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

  三、工作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在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制粒、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和秸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一)努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的渠道。一是大力推进机械作业,扩大秸秆还田量。要充分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规模大、易操作、见效快的特点,大力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工作,加大秸秆还田机械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对作业农机手的培训和管理,使农机作业能力与秸秆还田任务相匹配。二是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扩大秸秆利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引进、推广秸秆利用技术,重点发展秸秆肥料、燃料、饲料、基料和工业原料等产业,拓宽秸秆利用渠道,延伸秸秆产业链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二)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宣传引导经常化、禁烧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规劝和制止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对造成重大空气污染事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损烧林木或致使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加大推进力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