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农机局、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意见
(市农机局、环保局2009年5月)
为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根治秸秆焚烧顽疾,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秸秆焚烧产生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危及空中和地面交通安全,影响城乡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和保障交通安全。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发展秸秆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既能为企业提供充裕、价廉的原料,又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致富渠道,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资源利用技术,形成秸秆用作燃料、饲料、肥料、生物基料和化工原料的产业化格局,对实现农业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综合治理、堵疏结合、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