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度核验内容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针对下列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和审核监督:
(一)发行单位一年来守法经营的情况。总结检查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发行机构的设立条件。要按照新闻出版总署《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的设立条件逐一对照检查。
(三)发行单位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和数量、出版物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纳税总额、库存出版物总定价、企业营业面积、开设分支机构、门店及从业人员等情况。
四、年度核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参加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核验申请;
(二)自查报告;
(三)如实填报的年度核验表;
(四)有效的工商执照复印件;
(五)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受表彰或处罚的材料;
(八)出版物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零售书店向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网站报送材料后的回执以及网上填报后的数据表格。
五、年度核验程序
(一)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组织部署。接本通知后,各设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部署各出版物批发企业、连锁企业、网上书店等参加年度核验;各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及本省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参加年度核验。
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省报刊发行局要积极协助有关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本系统发行单位参加年度核验。
(二)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进行自查、总结、上报年度核验材料。发行单位要对照上述年度核验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和填报年度核验所需的材料。其中出版物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零售书店,应将网上填报后的数据表格下载连同网上生成的回执一并附上。2009年网上年度核验的网址为:www.ga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