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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
(洛政〔2009〕6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五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我市“工业强市、科教强市、旅游强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现就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有所突破,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一批学校被确定为国家、省重点职业学校,一批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年保持在95% 以上。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职业教育发展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机遇,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部分,作为培养劳动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聚集人口、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扶贫、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就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职业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洛、人才强洛战略,把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抓扩建,抓整合、抓升格、抓改制、抓民营、抓品牌、抓县(市、区)、抓争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普高职高互为补充、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前职后紧密结合、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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