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1.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粮食核心区建设,打造粮食生产吨粮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2.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出租、转包、入股等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业,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3.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行田、水、路、林、电综合治理配套,新打机井4300眼,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4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艺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4.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5.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创建“玉米收获机械化示范市”,力争玉米秸秆还田面积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机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6.做好“农机下乡”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机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7.广泛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完成400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实施200个村(镇)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园艺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8.新解决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9.新建规模沼气小区10个、户用沼气池1万座,新建综合水平较高的示范村35个,新纳入试点村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0.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惠民生,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有力促进农业全面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现代化,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新培育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以上、省级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2.扩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规模,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5万亩。按照“服务城市、致富农村”的思路,发展城郊观光休闲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菜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3.加快生态林业建设,重点沿沙河两岸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艺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4.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继续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新培育标准化养殖小区20个、规模养殖场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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