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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美玲 (民营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春林 (市经委副主任)
  张东升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国祥 (市工商局书记)
  赵伟民 (市商务局助理调研员)
  王长铎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孙曼丽 (市二轻工业联合社副主任)
  李晓静 (市工业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范扣民 王文义 苏天存 薛升 马海明王立学 董文生 尹小平 李永健 曹银怀
      张尧生 张建国 甄渊 郭宏伟 王天有方建德 帅先华 李崇俊 赵慧星 刘杰罗建华
  (二)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负责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和领导组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卫天喜 (兼)
  副主任:刘杰、罗建华,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三)市县联合检查组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及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抽调各县(市、区)安监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
  (一)对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检查内容
  1.是否对全市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落实。
  2.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资质,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和备案;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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