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铁文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23号)
郑州铁文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学历三年制中专和(3+2)五年制大专收费项目的请示》(郑铁校字[2009]06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225号)精神,结合你校试行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你校有关收费标准继续执行郑价费函[2007]73号文即:
一、学费:专科教育学费标准5500元/年/生(含书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