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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16号)


郑州市保安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由试行调整为正式收费的请示》(郑保安[2009]6号)收悉。为规范保安服务收费行为,保证保安队伍相对稳定,根据《河南省经营服务收费(价格)项目目录》(豫发改收费[2005]1880号)的规定,鉴于保安服务收费一年来的试行状况,考虑保安队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1200-1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其它收费标准仍按郑价费函[2008]17号文件延续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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