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的有关情况说明
各有关单位,有关科技人员:
近来,有科技人员来信、来电向我委咨询了解科技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为更好的指导和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我委实行限额推荐制的目的和内涵说明如下:
一、背景
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科技创新绩效,在广泛征求市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并参照各兄弟省市的普遍做法,自2008年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开始实行限额推荐。其限制推荐名额根据年度科技经费预算数、前三年单位科技计划立项数和单位科研基础条件综合确定。
二、目的
实行限额推荐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分级管理的需要。旨在通过科技项目申报分级管理,将项目初审权限下放给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项目的组织策划,突出支持重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扼制低水平、重复、盲目申请等急功近利、浮躁的不良学术风气,保证有限的科技经费用在“刀刃”上,提高管理效率和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
三、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