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金拨付
省财政厅会同省产业办、扶贫办按照项目投资核实结果,据实测算项目的贴息或费用补助金额,按程序审查审定后,由省财政厅下拨资金。
四、贴息额度
贴息金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成长型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额度在贴息上限内按年5%贴息率计算。
五、申报时间及其它
(一)各设区市、直管县产业办、扶贫办、财政局按照要求,务于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归口上报省产业办、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邮寄申报以到石家庄的邮戳为准),各设区市(或直管县)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要同时发送至相关部门邮箱。超过规定申报时间一律不再受理。
(二)项目标准文本未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尤其是未准确填写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或联系不上的,以及不参加项目投资审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企业申报材料中未附支付凭证按自动放弃处理;只附部分支付凭证,按所附支付凭证核定投资额。
(四)对以下情况一经查出或核实,一律取消贴息资格:
1、涂改票据及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
2、虚报项目的;
3、有群众举报或社会投诉的;
4、各设区市、直管县未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费用转嫁企业负担,或与企业合伙骗取上级资金的。
(五)各设区市、直管县(市)相关部门要对所申报项目及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六)对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贴息资金的将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省财政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7010241,财政内网邮箱nyc@hecz.cn。
省产业办地址:石家庄桥西区新石北路56号,邮编050091,联系电话0311-83811358,邮箱mmz1358@sina.com。
省扶贫办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31号(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院内),邮编050084,联系电话0311-87996901,邮箱zhangbaoguo1970@126.com。
附件:1.河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河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投资完成明细表
3.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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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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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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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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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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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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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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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缴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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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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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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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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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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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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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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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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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其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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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投资(不含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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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贷款完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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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自筹完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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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其它融资完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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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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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辐射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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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就业岗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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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产业办或扶贫办审核意见
| 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 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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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或直管县)产业办或扶贫办审核意见
| 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 设区市(或直管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 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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