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启动2009年度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9〕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于2004年实施以来,经过四年努力,全市共计改造标准客渡船903艘,客渡船标准化率达到了80%以上,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确保了老百姓出行安全。今年,市委、市府要求用3年时间打造“平安重庆”,这是一项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程。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亦是建设“平安重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委、市府和市交委的要求,我市将在3年内对余下的非标准客渡船全部实施标准化改造。为配合建设“平安重庆”工程的实施,经研究,我局正式启动剩余老旧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对辖区内的老旧非标准客渡船进行认真清理,摸清情况,做好改造工作的前期政策宣传,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同时对辖区内客渡船的航线和客额等进行整合,并按附表格式把有关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客渡船改造办公室,同时上报2009年度改造计划。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渝港航发〔2004〕279号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程序及合同内容,并在招标工作前报市局。
三、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旧船淘汰拆解政策,对淘汰旧船应收回所有证书证件,责令其退出水运市场并在新船投入使用之前就地拆解。严禁向旧船继续签发船舶证书。如有违规者,将收回该船全额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客渡船标准化改造验收工作继续按渝港航发〔2005〕116号文件要求提交验收资料,并提供淘汰旧船证书原件及拆解的证明材料。
对有关政策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客渡船改造办公室(设在市局船检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表:重庆市非标准客渡船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表:重庆市非标准客渡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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