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增都江堰市等61个县(市)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市)的通知
(川府函[2009]83号 2009年4月23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武装部,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推动我省县级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新增都江堰市、郫县等61个县(市)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市)。
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市)政府和军事机关要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战时靠得住,平时用得上”的总体要求,尽快建立完善人民防空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组织指挥体系、防护工程体系、通信警报体系、战时(应急)人口疏散体系、专业队伍体系建设等重点人民防空工作,努力开创人民防空工作新局面。
附件:
新增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市)名单
成都市: 都江堰市、彭州市、双流县、郫县、金堂县、崇州市、邛崃市、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绵阳市: 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
攀枝花市:盐边县、米易县
凉山州: 冕宁县、会理县
自贡市: 荣县、富顺县
泸州市: 泸县、合江县、叙永县
宜宾市: 宜宾县、江安县、筠连县、长宁县、兴文县、珙县
内江市: 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
南充市: 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
乐山市: 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
达州市: 万源市、渠县、宣汉县
广元市: 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
德阳市: 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
广安市: 邻水县、岳池县、华蓥市
遂宁市: 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
资阳市: 简阳市、安岳县
巴中市: 平昌县
雅安市: 名山县
眉山市: 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
甘孜州: 康定县
阿坝州: 马尔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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