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月份市建设局将配合省建设厅开展年度建筑节能检查。
(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008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尚未开展。根据省建设厅有关通知要求,2009年我市要千方百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具体措施:
1、改造项目重点选定能耗较高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省建设厅要求我市在6月底前要确定两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作为改造试点项目,并落实改造到位。
2、鼓励优先采用遮阳、隔热、自然通风等低成本节能技术措施应用于改造,积极培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广节能改造的成功模式。
(三)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及“禁实”工作措施。
1、继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2、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推进非中心城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上半年将在潮阳区开展建筑节能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使用活动
3、贯彻执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新颁布的《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尚未开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区县尽快开展该项工作。
4、做好《汕头市建设工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送审稿)跟踪工作,力争尽快出台。
5、加强监督检查。从设计、施工、质监、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抓起,采用施工图审查、行政审批、工程验收等控制手段,落实“禁实”工作。
6、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完成一年一度的墙改统计工作。
(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太阳能设计导则》。市建设局将加强对《规程》、《导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争取在中心城区选定1-2个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推动项目落实。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00KWP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发电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3、组织参观中心城区2008年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五)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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