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一)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进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促进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沈阳电机、沈鼓集团、沈阳机床、北方重工等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东药集团合资合作。充分发挥我市产权交易所作用,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鼓励企业主动寻找战略并购机遇。
(二)稳步推进公用事业企业重组。做优水务集团,加快境内外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强煤气集团,加快资源整合,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快推进与港铁公司的合资合作。
(三)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进振兴环保等国有企业上市,培育沈鼓集团、北方重工、中北物流、副食集团等优势企业上市。推进机床集团、东药集团在核心资产上市的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调整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适时出台《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实现全部公共资源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开放。加强财税政策支持,扩大融资渠道,破解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为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开展配套服务。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偿金,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打造东北区域金融、物流、现代商贸、休闲旅游中心,提升中心城市聚集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确保我市保留的审批项目科学、合理、规范。深入探索审批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涉企服务功能的整合。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审批流转程序,减少涉企收费。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实时监控与监督管理,确保审批和服务行为规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