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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9〕57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宣传发动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现就宣传发动阶段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在全系统内形成“人人提高认识、人人了解评议、人人参与评议”的氛围,为开展自查自纠、行风评议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从4 月下旬至5 月下旬结束。

  三、主要工作安排

  1、建立组织机构。省厅和市、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具体责职,加强对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楼小东同志任组长,王永民副厅长、陈松根纪检组长、胡铭副厅级纪检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耕保处、计财处、法规处、裁决办、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胡铭任主任,主要负责对开展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市、县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省厅制定《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计划。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行风评议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并落实责任。

  3、抓好全面动员部署。省厅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参加会议对象为省、市、县机关全体干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国土资源所正副所长。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使每名干部职工对评议行风的要求、内容、步骤、方法都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自觉认真参加,主动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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