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9年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城市2009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切实将推动节能减排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结构优化、技术进步、机制创新、项目推进等综合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2009年,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4%、单位GDP水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3%。
二、完善六大机制
(一)政策引导机制。通过健全法规政策,运用财税、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修订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办法,做好修订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相关工作,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方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亿元;研究制定节能奖励暂行办法、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和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办法等政策。探索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企业购置节能环保设备;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
扎实做好资源价格改革工作,积极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继续推进热计量试点价格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国家电价、气价、油价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电价、气价、油价等的价格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