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厦府办〔2009〕1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闽效综〔2008〕4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厦府办〔2008〕169号),我市2008年度政府绩效管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主线,深入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市效能办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等部门,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的方法,精心组织,不断完善评估方式方法,认真完成2008年度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政府绩效评估情况

  2008年度各区政府绩效评估,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指标考核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26个数据采集部门配合进行,公众评议委托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开展,察访核验由市效能办组织实施。2008年度绩效考核综合成绩翔安区为优秀等级,其余各区为良好等级。列前三位依次为:翔安区85.628分、湖里区84.469分、思明区84.081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标考核情况。2008年度各区政府绩效指标考核成绩60分,共设4项内容27项考核指标和57项二级考核指标,评估数据由26个市直单位负责采集,市统计局负责综合、汇总、计算。各指标按照“本区自己与自己比”和“本区与全市各区的区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综合测算各区政府当年发展的绩效指数,并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出分值。指标考核成绩列前三位的是:翔安区、湖里区、思明区。

  (二)公众评议情况。公众评议成绩40分,由调查测评(30分)、市区机关互评(5分)和网上评议(5分)三部分成绩组成。调查测评和市区机关互评由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负责实施,其中,调查测评调查对象包含城镇居民、企业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四个组成部分;网上评议由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公众评议列前三位的是:思明区、海沧区、翔安区。

  (三)察访核验情况。由市效能办抽调部分市直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区效能办工作人员和效能监督员组成察访核验小组,采取集中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各区的行政服务中心、部分区直机关和街道办(镇)等单位的工作秩序、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窗口服务、行政审批、信访投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察访。从察访情况看,区直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但也发现个别部门政务公开落实不够、行政审批超时办理、行政执法不规范、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在察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平时监督检查所掌握的情况,均按照《厦门市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倒扣分。

  (四)评估结果汇总。汇总公式:总成绩=指标考核成绩(60分)+公众评议成绩(40分)-察访核验(最高扣5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1)

  二、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情况

  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综合成绩优秀等级共29个单位,良好等级共19个单位。前十名依次为: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经发局、市人事局、市地税局、市建设局,后三名依次为: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市广电局。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标考核情况。市政府部门的指标考核成绩共60分,主要评估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情况,分别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市法制局、市统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联合评估小组,根据各评估小组成员单位平时监督检查所掌握的情况,结合网上指标考核标准,采取查看评估资料、询问被评估单位、评估人员交流讨论、集中评分等形式,围绕被评估部门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进步情况和创新情况,运用“定性分析、量化考核”等方法进行联合评估。指标考核成绩居前三名的是: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公众评议情况。公众评议成绩共40分,由调查测评(25分)、市区机关互评(5分)、网上评议(5分)和行风政风评议(5分)四部分成绩组成。调查测评和市、区机关互评由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负责实施,调查测评调查对象包含居民、企业、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四个组成部分;网上评议由信息中心负责实施;行风政风评议成绩由市纠风办提供。公众评议列前三位的是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三)察访核验情况。市效能办抽调部分区直部门干部和效能监督员组成察访核验小组,对48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的机关工作秩序情况、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办事窗口服务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察访。从察访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能够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态度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明显减少。但也发现一些问题:行政审批不规范、政务公开不到位、迟到早退现象、上网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QQ聊天等,察访情况按照《厦门市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倒扣分。

  (四)评估结果汇总。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综合成绩汇总公式:指标得分(60分)+公众评议成绩(40分)-察访核验(最高扣5分)。(各部门综合成绩详见附件2)

  三、2008年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2008年省机关建设效能领导小组将厦门市政府作为推行绩效管理制度的试点单位,要求我市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工作,为全省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积累经验。经过深入调研和总结,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厦门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厦门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制度(试行)》,和《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一起下发,对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目标管理、评估办法、责任落实、反馈申诉、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了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估工作。一是调整绩效评估指标的设置及指标分值。在省效能办绩效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市效能办对市政府部门2008年绩效评估指标设置进行调整,要求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责任分工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15项可量化的主要业绩指标,每个指标要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和预期效果。各绩效指标分值也分为三部分:完成情况(占指标分值的90%)、进步情况(占指标分值的5%)和改革创新情况(占指标分值的5%),在导向上突出各项工作任务的进步和创新。二是完善评估方法。2008年绩效评估采取评估小组联合评估方式进行,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法制局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集中审议和评估。评估人员根据成员单位反馈的日常情况和各单位报送的指标材料,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步情况、创新情况进行评估,由同一评估小组人员根据同一标准对各单位的指标进行评分,真正做到用同一把尺子衡量相同的指标,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绩效评估的公平与公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