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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台州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3、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和预警工作。在汛期,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地段的巡查,认真做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经确认需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消除威胁的要尽早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予以实施。要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坚持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联络不间断。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当按规定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5、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山区集镇、村庄依山切坡建房、康庄工程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全面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
  6、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勘查和治理。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镇建设、防汛抗旱、下山脱贫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7、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 动,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总体水平。
  8、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联系电话:88511313、88511371、
  88511372、88511373。

  附件:
  2009年台州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处)

  1、仙居县步路乡木杓头村笋山自然村滑坡
  2、仙居县步路乡下抱村乌市于自然村滑坡
  3、仙居县步路乡和尚扇村岩水下自然村滑坡
  4、仙居县上张乡碏下村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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