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的通知

  二、巩固性工作任务
  经过五年的努力,《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在今后五年需要继续巩固和加强:
  1、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要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题法制讲座,各类理论培训班都应当安排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要继续定期组织对公务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推动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分工负责,市行政学院等有关部门参与)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规划,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或者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3、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级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政府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参与)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禁止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