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09〕20号)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新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工作进度,保证2009年度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畅通市区交通、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有序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实施拆迁改造建设。
(二)妥善安置原则。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政策把补偿安置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中,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到位,妥善安置到位。
(三)宣传发动原则。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高新区、市新城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精干力量进家入户,深入细致地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征得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三、拆迁范围、内容及时间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8号)确定的建设项目,主要有以下3类:
(一)道桥工程:凌云路湛河桥及引线工程、湛北路东西延伸、四桥加固改造、大乌路改造工程、湛南路东西延伸、新新路(暂定名)、开发一路北延、科技路北延、诚朴路立交桥工程、香山路(暂定名)、新华路国铁改造、北环路西延、平宝大道、亚兴路改造工程、铁路立交改造、开源路高速引线改造、生态北路(暂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