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使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和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王富兴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范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跃武、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李红亮、市农机局副调研员张书献、市交通局副调研员张春生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金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行动时间
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2009年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009年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