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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电力平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天津市2009年度电力平衡预案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总体要求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切实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和谐用电,保证全市生产、生活的用电安全。
  根据预测,2009年我市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夏季用电高峰期间我市最高用电负荷将达到880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增加约70万千瓦。近几年,我市通过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力度,逐步解决了局部地区供电设备过载问题,使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得到很大提高,但仍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的情况。一是时段性缺电。主要是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造成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从而带来时段性供需矛盾,同时气候的异常波动也给我市夏季空调负荷带来高达约120万千瓦的波动。二是事故性停电。虽然通过近几年的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使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及事故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盗窃破坏、建设施工触碰电力设施等危及电网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依然呈高发态势,造成供电设施事故断电,给生产生活带来损失和影响。
  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社会的有序用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对有序用电编制原则及预警等级的统一规定,我市2009年度电力平衡预案按照最大100万千瓦电力缺口(即预测最大负荷的约10%)进行编制,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每级相差20万千瓦,共计80万千瓦;另安排20万千瓦的应急平衡负荷。

1.总则


  1.1 电力平衡首先确保安全用电。市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用户加强自身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避免出现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全社会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1.2 电力平衡应努力做到有序用电。在确保居民生活、重点部位、高危用户等正常用电的前提下,实现电力总体平衡,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1.3 电力平衡同时实施节约用电。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提高用电效率,坚决杜绝浪费,实现节能降耗。
  1.4 电力平衡应努力实现和谐用电。市电力公司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广大电力用户自觉落实平衡预案,严格执行预案指令,减少缺电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1.5 电力平衡应综合事故状态用电。将平衡预案与限电拉路序位以及电力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结合,不断提高应对电网故障、大面积停电等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2.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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