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六日
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和城市供水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努力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下同),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着重抓好规范化基础工作,确保我市防洪和供水安全,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在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09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警惕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针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坚持走科学防控之路,切实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应对工作。
2009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全力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