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印章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新组建的部门9个,分别为: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2009年5月8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市政府办公厅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