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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构建多元化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不断创新社会消防力量增长方式

  (一)巩固发展乡(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强对已建成乡(镇)专(兼)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使用,30%的已建成队达到新标准要求。汝州市寄料镇建成有2辆以上(含2辆)消防车和装备、有车库、有5-10名队员、有正常经费保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推广“巡消结合”、“保消合一”工作模式。要通过规范管理、明确任务、组织培训、配备器材、整合资源、典型引路等方式,充分发挥保安和巡防队员人数众多、分布面广的优势,推动消防安全职能的履行。适时成立消防保安公司,逐步实行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市)场、易燃易爆单位以及消防控制室等场所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在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建设,2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巡消队伍达到建设标准。

  (三)加大消防文职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消防文职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消防文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招收以大专院校毕业生为主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专业对口的文秘、宣传、培训等非执法岗位,各县(市)、区消防文职人员数量达到6-10人,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基本社会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六、构建社会化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以新《消防法》宣传普及为重点,发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各县(市)、区要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掌握新《消防法》的内容。要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电视、报刊、广播要开设消防教育专栏,消防队站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要定期向社会开放。宣传、教育、文化、妇联、科协、团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要建立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要切实做好“中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新《消防法》宣传月”、“建国60周年庆典”、“119消防宣传周”期间的各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县(市)、区在主街道更新设置不少于10m2消防宣传牌10块,在繁荣闹市、大型商场、市场、宾馆、社区、重点单位必须设置不少于15块的消防宣传橱窗。50%的乡(镇)政府所在地、30%的行政村设置不少于10m2的固定消防宣传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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