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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平政〔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推进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1.进一步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实施力度。在国家资金支持的基础上,2009年市财政安排适当资金,支持连锁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新建和改造260家连锁农家店,使全市行政村连锁农家店覆盖率达到80%。抓好配送中心建设,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提高配送率,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把既安全又实惠的商品配送到农家店。不断拓展农家店功能,搞好农家店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经营服务结合,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2.继续大力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加大宣传,增设网点,切实做好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等新增补贴品种的销售,加快农村家电产品普及。抓好政策落实,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理程序,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加快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积极支持开展“信福工程”试点工作,开通我市网络版商务预报,健全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充分利用好新农村商网,组织好“新农村商网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争取参与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重点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完善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力争3年内全市完成16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4.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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