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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桂商信发〔2009〕5号)


各市商务局:
  为加强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完善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报送、做好“广西商务之窗”的更新维护,继续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7〕369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07年度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财企﹝2007﹞307号)要求,现就开展广西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西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市场运行监测管理的工作力度。各市要争取开通“商务天气预报”网站,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督促样本企业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工作,提高市场监测数据的上报质量。
  (二)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由承担产业安全数据采集的维护单位与涵盖7个行业200多家直报企业定期联系、及时催报、认真稽核,力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三)做好进出口企业重要商情、财务信息的报送。由自治区商务厅相关处室建立和完善重点进出口企业商情、财务信息的直报系统,按时做好各项商务数据的报送工作。
  (四)加强“广西商务之窗”管理。各级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广西商务之窗主站和市、县、城区网站的维护,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
  (五)改善公共商务信息报送的网络基础条件,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建设广西公共商务信息平台和广西商务综合数据库,组织全区各级商务部门在做好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的基础上,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信息服务。
  (六)以“新农村商网”为载体继续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一方面争取资金继续扩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的覆盖面,另一方面拟争取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渠道,加强购销对接,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为承担城乡市场运行监测、进出口企业重要商情和财务信息督报审核、“广西商务之窗”和“广西商务天气预报”网站维护等工作任务的各市(含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广西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配备设备。
  (二)为承担城乡市场监测任务的新增样本企业配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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