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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08年度风险补偿资金结算及绩效评价指标审核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四、审核工作要求和结论:

  参加风险补偿资金结算审核的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市经委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以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专项审核,披露审核内容,出具审核报告,并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风险补偿的各担保机构应当如实提交申请资料,并对审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对审核抽查核实的担保机构上报风险补偿金计算的各项指标存在较多差异的,将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论和有关规定,另行决定年度风险补偿资金的调整意见。

  附件: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表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
  绩效评价体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类

评价指标

上年

本年

增长率

1

一、业绩

评价

 

担保企业户数

   

2

担保笔数

   

3

年累计担保总额

   

4

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5

 

二、成长性评价

担保机构注册资金

   

6

担保企业户数

   

7

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8

两项准备金提取额

   

9

 

三、服务性评价

单户平均担保总额

   

10

担保补助业务占总担保业务比例

  

/

11

重点担保业务占总担保业务比例

   

12

月均担保收费率

  

/

13

担保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14

四、规范性评价

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

   

15

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6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7

五、风险控制和执行情况评价

代偿金额

   

18

追偿金额

   

19

代偿损失

   

20

六、效益性评价

担保后职工增加数(人)

   

21

担保后企业销售增加数(万元)

   

22

担保后企业利税增加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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