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对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七)以查处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和减轻企业负担措施,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认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行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逐步实现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八)认真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完善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庆典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援建灾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对全运会筹办及场馆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赛风赛纪的监督。各级各部门可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九)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对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和行业进行民主评议,配合有关部门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提高质量,确保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加强纠风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断深化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道德教育,完善行为规范,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狠刹脱离实际、弄虚作假、铺张浪费、推诿扯皮、与民争利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活动,围绕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促部门和行业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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