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
(豫农民工办〔2009〕4号)
各省辖市农民工办、省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2009年河南省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在农民工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农民工不了解政策,信息服务不够到位、农民工就业工作进展缓慢,工作制度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完善、工作开展存在临时性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就业基本情况。各地要认真调查,摸清本地区农民工就业情况,掌握尚未实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及培训、就业、创业等意愿,建立农民工就业台帐。在前期各项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帮助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各地各部门举行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要尽可能深入基层,继续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将岗位信息送到农民工手中。乡镇劳动保障站所要把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有政策文件、有统计数据、有宣传资料。
二、切实提高农民工培训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延长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鼓励农民工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同时建立完善培训机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简化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返乡农民工出具返乡证明,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推荐工作,县级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要认真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承诺担保,帮助返乡农民工尽快解决创业资金困难问题。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