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闫傲霜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20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9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闫傲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免去马林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朱炎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欣庆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史捍民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隋振江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隋振江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永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永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卢彦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