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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山东慈善奖”的决定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山东慈善奖”的决定
(鲁民〔2009〕37号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积极推动下,我省慈善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2008年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中,全省人民慷慨解囊,无私奉献,为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支持,以爱心奉献和慈善义举谱写了山东慈善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在200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上,我省共有14家企业和9名个人荣获“中华慈善奖”。

  为表彰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捐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项目,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决定颁发“山东慈善奖”,其中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优秀慈善工作者等五个奖项。经过社会各界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决定授予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称号,授予黄如论等48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称号,授予刘乐泉等20名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称号,授予“朝阳助学”等24个项目“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称号,授予阎海明等27名个人“优秀慈善工作者”称号。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希望社会各界向获得“中华慈善奖”和“山东慈善奖”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的慈善义举;学习他们长期默默工作、全身心投入慈善事业的奉献精神。希望“中华慈善奖”和“山东慈善奖”获得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山东省获奖名单
  2、“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附件1:
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山东省获奖名单

  一、中华慈善贡献奖(2人)
  谢玉堂 山东省慈善总会会长
  胡延森 青岛市慈善总会原会长
  二、最具爱心内资企业(14个)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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