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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09)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郭金龙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吉 林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外事(港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统计和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台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对外友协、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财政部北京专员办、华北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

  蔡赴朝同志 负责文化、文物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

  刘敬民同志 负责奥组委善后工作和公安、安全、司法、体育、法制、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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