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利于煤化工人才健康成长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采取期权、技术入股、特殊津贴等灵活的激励措施,鼓励引进国际国内尖端人才。对煤化工关键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改善煤化工产业高级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遏制人才外流。
(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市场动态等信息服务,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规划实施
为推动本规划的实施,省人民政府建立山西省振兴煤化工产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制定促进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综合保障,确保煤、电、水、土地等资源优先用于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
各市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按规划要求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1.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煤化工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表
附件1
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加大技改
创新投入
|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
|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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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着力培育
企业集团
| 省国资委
| 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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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促进煤电化
一体化
|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电力公司、省煤炭局等
| 2009年10月
|
4
| 完善淘汰
落后机制
|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 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等
| 2009年9月
|
5
| 着力推进
节能减排
| 省经委
省环保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 2009年9月
|
6
| 拓宽企业
融资渠道
|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 省财政厅、山西证监局等
|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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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人才
激励机制
| 省人事厅
|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
| 2009年10月
|
8
| 发挥行业
协会作用
| 省经委
| 省化工行业协会等
| 200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