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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七)搭建产业融资平台。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资装备制造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制约装备类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八)创优产业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急事特办等多种方式,开辟“绿色通道”,营造优化装备制造业发展环境。
  五、规划实施
  为推动本规划的实施,省人民政府建立振兴装备制造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制定实施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向社会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信息,确保装备制造业快速、健康发展。
  各市要按照本规划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规划要求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在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1.有关部门工作分工表
  2.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表

  附件1
  有关部门工作分工表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实施时间

1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等

2009年10月

2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等

2009年10月

3

实行首台(套)重补贴制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

2009年10月

4

推进扶持自主创新

省科技厅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009年10月

5

保障装备项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2009年9月

6

强化培养引进人才

省人事厅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

2009年9月

7

搭建产业融资平台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山西证监局等

2009年9月

8

创优产业发展环境

省经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等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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