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认真解决“四矿”问题,实现矿区协调发展加大煤炭资源型城市结构调整力度,切实改变产业结构初级化、单一化问题,努力实现城市转型发展。正确处理煤炭开采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快棚户区改造,切实提高煤矿职工生活水平。
(七) 加快煤层气开发,推进产业化进程以勘探程度高、资源条件好的沁南、寿阳、吉县-大宁、柳林、临县区块为重点,开展地面煤层气抽采和利用。依托煤矿生产区、建井区和规划区,争取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实现地面先抽后采。加快现有生产矿井井下瓦斯抽采和利用力度,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重点扶持省内沿高速公路网的煤层气输气管网和配套储气设施建设。建设晋城-济源、晋城-邯郸、寿阳-石家庄等跨省管线,开辟省外市场。
(八) 加快运输通道建设,确保煤炭运输畅通按照三大煤炭基地规划布局,重点加强北、中、南三大煤炭外运通道建设,进一步建设和整合煤炭集运系统。重点推进山西中南部出海大通道的建设,加快大秦线、邯长复线、侯月线等扩能改造。同时,加快地方铁路建设,形成“一环、二纵、五横”的格局。围绕煤炭主产区分布和煤炭流向,建设公路运煤通道和矿区公路。
(九) 整合物流资源,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建立与世界煤炭贸易接轨的现代化信息交易平台,积极探索和筹划煤炭期货交易。加快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建设,带动物流产业发展。进一步办好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发展会展经济,促进相关服务业发展。
(十) 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培养、壮大煤炭科技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煤矿队组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范井下员工培训管理。加快建设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政策措施
(一) 强化资源开发规划管理严格执行煤炭开发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合理配置煤炭资源,重点支持大型煤炭企业接替矿井建设。严格矿业权审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未经国家批准矿区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原则上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要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井建设等方面管理,规范煤炭开发秩序。研究提出资源税、基金征收与煤炭资源回收率挂钩的标准,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挂钩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