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9]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
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煤炭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总体要求的部署,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十二五”全省煤炭产业振兴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山西是全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到2008年,全省共有各类矿井2598座,其中生产矿井1804座,建设改造矿井794座。煤炭生产能力9.4亿吨,其中生产矿井6.13亿吨,建设改造矿井3.27亿吨。煤炭产量(统计口径)6.56亿吨,煤炭出省5.33亿吨,煤炭出口2068万吨。全省煤炭行业实现销售收入35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389.7亿元,实现利税883.3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的35.1%、39.6%和64.8%。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66亿元。我省煤炭产业在积极保障国家能源供给、全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集中度低。30万吨及以下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80%以上,矿井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二是产业技术水平低。2008年仅有307座煤矿实现了综采,占煤矿总数的11.9%,约有40%的煤炭产能仍采用落后的炮采方式;煤炭行业劳动生产率低,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三是综合竞争力不强。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五是资源环境破坏严重。六是“四矿”(矿城、矿业、矿山、矿工)问题突出。煤炭城市转型步伐慢,产业结构初级化、单一化严重;矿山企业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任务艰巨;煤炭企业社会包袱重,矿工收入水平低。七是煤炭及相关产业发展不平衡。煤炭的加工转化和相关产业,特别是煤化工、煤机制造、煤炭物流等产业的发展与煤炭大省地位极不相符。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煤炭产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需求萎缩、价格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煤炭产业形势严峻。但从中长期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并未改变,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逐步加快,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同时,煤炭供需形势的相对缓和,也为全省提供了一个调整和发展的战略机遇。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规划,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采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煤炭产业平稳运行、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