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把关停小火电机组作为调整电源结构、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1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复核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务求取得成效。
(二) 促进电力企业重组
进一步发挥大型发电企业集团的作用,推动兼并重组,提高集约化水平,增强发电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大型煤炭、电力企业集团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煤电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支持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形成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
(三) 大力调整电源结构
全面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加快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和低热值燃料大型坑口火力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大型水电和小水电、风电、生物质、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优化电力装机结构。
(四) 全面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
按照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要求和国家电网发展规划,重点规划建设8个大型煤电基地(其中:北部为大同、神头、河保偏基地,中部为阳泉〈含寿阳〉、吕梁基地,南部为临汾基地,东南部为长治基地、晋城基地)。积极争取大型煤电基地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争取2013年基本建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各基地(矿区)发电燃料(动力煤、劣质煤、中煤、高热值煤矸石),综合评价电源项目的建设条件,合理拓宽获取排污总量的途径,满足大型煤电基地建设的需求。
(五) 积极拓展晋电外送市场
努力开拓和培育电力市场,通过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用电和外送电的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省(市)际间的沟通、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扩大晋电外送市场。进一步提高向京津唐和河北南网送电的能力,认真落实以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向山东、湖南、湖北和江苏送电的框架协议。
(六) 加强省内电网和外送通道建设
继续拓展1000千伏和500千伏“晋电外送”通道,建成外送电网通道10个,其中1000千伏和500千伏外送通道各5个,输送能力增加3000万千瓦以上。加快省内500千伏骨干网架、220千伏输变电、城市电网(含大中城市电缆入地)、农村电网(含无电地区)及排灌电力设施的工程建设,提高省内电网稳定运行和供应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