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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成立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钟建东同志任组长,市局特监处、执法总队、特检中心、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特种设备“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监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三项行动”的落实。
  三、时间安排
  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主要任务
  (一)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行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秩序,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大建设工程的特种设备以及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或严厉查处: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瞒报事故以及发生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的;
  5.严重事故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行为。
  (二)治理行动。
  1.以治理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中遗留的事故隐患和2009年第一季度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治理。
  2.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强与安监、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治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的问题,着力纠正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问题,着力解决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开展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提高压力管道安全质量水平。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组织人员排查等有效手段,对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排查和建档,督促无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及时申请取得制造许可证。及时根据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的告知信息,加强对新装重大压力管道工程的监察,主动服务,向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含建设、安装单位)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压力管道元件。
  (三)宣传教育行动。
  以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为专题,通过与新闻宣传等部门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电视滚动字幕宣传、发表专栏文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展板咨询、张贴标语或招贴画、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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