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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亚行贷款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亚行贷款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
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73号)


自治区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亚行贷款“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已经国务院批复列入亚行2009-2010财年项目规划。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刘颂东(阿勒泰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成员:
  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谢煊(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姚玉珍(自治区建设厅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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