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9〕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我省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增支因素较多,各级各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目标,把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住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科学管理,严格操作,促进依法理财,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争取把更多的资金用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上来,用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来,用到改善人民生活上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省财政厅)

  为充分发挥财政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财政收入管理
  1.规范税收收入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建立健全财税库银税收收入横向联网机制,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制度,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构建良好的工作平台。
  2.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明确征管主体,合理界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统一非税收入口径、项目、种类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及擅自减免缓征。规范收缴方式,实行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完善征管系统,推行大厅直征、POS刷卡、网上支付等收缴方式,方便缴款人。严格票据源头控管,实行“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
  3.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产权转让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范收益收缴程序,确保及时足额缴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