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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鲁卫医字〔2009〕32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及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导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依据卫生部有关文件及《山东省卫生厅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调,统筹全省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患者死亡。
  二、组织领导
  在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指挥、总体协调、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相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各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完善措施,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医疗救治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人员出入境口岸和辖区内有从疫区归来人员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层、分级、分区域建立救治体系,在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分级诊疗的基础上,整合与调配全省医疗资源,建立省、市、县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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