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鲁卫法监发〔2009〕9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有效防止甲型H1N1流感传入、蔓延,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68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市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疾控及定点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以传染病报告、病例监测、消毒隔离、预监分诊和发热门诊等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近期,我厅将派督导组对各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完善机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市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疾控、医疗、监督各支队伍的有效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制定相关预案,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应急演练,重视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