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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发[2009]29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为有力推进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张作哈 副省长

  王 宁 副省长

  陈文华 副省长

  成 员:
  何旅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 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丹枫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 骥 省卫生厅厅长

  黄锦生 省财政厅厅长

  叶 壮 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

  张成明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涂文涛 省教育厅厅长

  黄明全 省民政厅厅长

  王在银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彭 渝 省国资委主任

  刘伟德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邵小龙 省物价局局长

  杨殿兴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虎林 四川保监局局长

  张渝田 省法制办主任

  慕竹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厅长沈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任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赵晓光、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其昌、省人事厅副厅长徐毅、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列加、省物价局副局长吴应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徐健康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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