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新闻机构在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书面材料前,须通过加密终端登录中国记者网,注销本单位所有新闻记者证,再按照申领新闻记者证的程序重新申请(只需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其他资料无须重新录入),将每个《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的内容与网络系统中原存在的每个人的信息内容相核对(首次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需要将《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的内容录入到网络系统中),确认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提交省新闻出版局审核。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的申领人相片电子文件(像素119×86,文件格式为JPEG)须与领取新闻记者证后在证件上粘贴的相片(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彩色白底)一致。
8.各新闻机构领取新闻记者证后,须在记者证相片位置粘贴记者相片并加盖本新闻机构钢印(公章)。
四、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及申报方法
1.新闻记者证原则上只核发给新闻性期刊;以财经、文化生活、文学艺术、体育、科普等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以及工作指导类期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领一定数量的新闻记者证;没有采访需要的期刊一律不发新闻记者证。
2.期刊出版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须首先进行资格审核。需要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期刊出版单位须报送《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申报表》以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期刊创刊的文件复印件、《期刊出版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最新出版的6期期刊,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领新闻记者证。
新闻出版总署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上提供《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申报表》电子文本。请各期刊出版单位下载并填写《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将申报材料送主管部门签章,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核准。
3.经审核具备资格的期刊出版单位须通过中国记者网申领新闻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将定期通过中国记者网公布获得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的期刊名单。请获得申领资格的期刊出版单位按照前述“申请办法”申领新闻记者证。
五、实施步骤
此次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于2月25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各新闻机构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新闻记者证的换发工作。7月1日起,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注销未换发的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新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现将各新闻机构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的受理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在各自规定的时间段内抓紧完成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