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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平政文〔2009〕39号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2008年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工作者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印发)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人心,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制保障。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市政府决定对汝州市政府等28个依法行政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湛河区政府等21个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汝州市物价局等35个行政执法先进集体,陈俊红等51名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和王炳育等99名行政执法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努力完成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打造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

  附件:1.2008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2.2008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3.2008年度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4.2008年度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

  5.2008年度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附件1
2008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28个)

  汝州市政府   鲁山县政府   宝丰县政府   卫东区政府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物价局   市国税局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审计局  市广电局  市教育局  市水利局市烟草局  市安监局  市人事局  市残联  市监察局  市房管局  市盐业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交通局

  附件2
2008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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