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把握创业投资方向。积极引导创业主体立足本地资源开展创业,发展特色经济,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充分利用我省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围绕承接国际和沿海产业转移开展创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转移步伐。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创业,鼓励兴办高科技企业。围绕产业配套创业,鼓励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专业化协作,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
四、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
6、鼓励、引导能人开拓创业,大胆创办、领办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动员城乡居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致富创业。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前提下,辞职创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自主创业。鼓励省外、国(境)外资本和人员来湘投资创业。吸引省外、国(境)外湘籍人士返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变更、改制为企业法人,扩大生产规模。
五、积极推进创业平台建设
7、充分利用关停企业场地、设施,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大力推进创业基地建设,构建良好的创业平台。完善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增强创业基地吸纳和集聚生产要素的能力,吸引创业项目向基地集中。把推进全民创业与小城镇建设、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依托小城镇构建创业平台,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通过建一片市场,集一群人才,创一批企业,富一方百姓。省里重点扶持50个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地认定办法》由省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建立健全全民创业的服务体系
8、加强创业信息服务。要系统收集产品、技术、市场等信息,搞好综合分析和趋势研究,为投资者决策服务;要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和宣传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提供政务信息服务。要建立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和筛选工作,提供市场预测服务。
9、加强创业培训。要将创业培训纳入教育规划,安排补助经费,通过整合、利用大专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资源,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按国际劳工组织规范要求,大力培训各类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创业者,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各大中专院校要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创业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创业意识,促进毕业生走自主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