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平政〔2009〕13号)


鲁山县、新华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新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

  白龟山水库是我市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南水北调的调节水库之一。近年来,水库区域部分居民在水库违法捕鱼、网箱养鱼、经营岸边餐饮摊点、使用机动船采砂和机动快艇旅游等,使水库生态环境趋于恶化,水质有富营养化污染的趋势,严重威胁到我市城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造成制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要求,白龟山水库高程103.0米以下划定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白龟山水库水体污染隐患,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